| 智利外国投资政策法规及相关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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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30 23:42 文章来源:相关网站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和规定
智利外国投资委员会代表国家执行第600号法--外国投资法的有关外资程序,核准重大外资投资项目。该委员会由经济部长、财政部长、计划部长、中央银行行长组成,经济部长任委员会主席。
投资行业的规定
智利是一个对外资高度开放的国家。随着90年代电信和电力行业的私有化,外资可进入的投资行业范围已非常广泛。目前行业限制主要在国际陆路运输、渔业捕捞、近海航运、电台、媒体印刷等领域。此外,边境线内10公里以内土地不得出售给外国人。目前外资已广泛进入矿业、电力、天然气、供水、通信、金融、化工、食品饮料烟草业等领域。
二、投资方式的规定
外资投资方式可以是外国货币、设备、技术或信贷。但现汇投资需超过500万美元,以货物或技术等其他方式投资额不小于250元,投资者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,但贷款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5%。
(以上内容根据智利相关法规整理,仅供参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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